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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市秦淮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3)

家长帮社区南京站 2018-04-11 13:26:15

  2.依据《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8]3号)文件精神,我区将通过统筹师资流动和优质资源放大工程等途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继续采取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空余学额实行电脑派位等方式,确保2018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3.2018年秦淮区公办初中招生的施教区划分施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并存的方式。

  秦淮区原白下区域实行单校划片,为施教区内每位应届小学毕业生派定初中义务教育学位。

  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实行多校划片,为施教区内每位应届小学毕业生派定初中义务教育学位。秦淮区原秦淮区域公办学校招生划分为三个片区进行,若填报同一所学校志愿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即直接录取;若填报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决定录取。未能录取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

  4.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秦淮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申请参加区热点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未能录取者在原施教区就读。2018年全区初中新生统一报名登记结束后,根据初中招生计划及新生报名情况,确定并公布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初中学校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5.依据《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8]3号)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秦淮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6.各初中学校依据区教育局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认定初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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