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六合区初中新生入学政策问答(4)
13.拆迁户儿童怎样入学?
答:(1)拆迁户未安置到位的或未自购新房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2)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14. 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答:儿童残疾的类别可分为盲(含低视力)、聋哑、智障和其他残疾,请家长分别与南京市盲人学校、南京市聋人学校、六合特殊教育学校联系。若儿童的智力明显弱于其他同龄儿童,建议家长陪儿童到六合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专业咨询。
15.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随迁至六合务工人员的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入学,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年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并在规定时间内(届时公布)登录六合教育网“六合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栏,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向我区指定初中(根据居住证,居住在主城区的以滁河为界,①滁河以北,龙津路-延安路-延安北路以东→雄州初中;②滁河以北,龙津路-延安路-延安北路以西→城西学校;③滁河以南→龙池初中。居住在街镇的为相应的街镇初中)提出就学申请。
网上报名结束后,监护人须在预约时间内到网上报名初中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签署居住证(暂住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待指定初中施教区内儿童学位派定后,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儿童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