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六合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10)
家长帮社区南京站
2017-04-18 13:23:26
(三)加强招生管理
1.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指导、监管,各小学、初中学校具体负责。其余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各街(镇)中心学校指导、监管,各小学、初中具体负责。
2.区教育局将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强对新生报名信息及证件材料的核查,坚决杜绝信息失真、材料虚假的现象。
3.区教育局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实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区教育局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零拒绝”和“一生一案”送教上门工作,对拒收、推诿施教区内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加强责任追究
区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过程的管理与督查,严明纪律,落实责任,有违必查,有责必究。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查处,除取消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评优、表彰、奖励资格外,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情节严重、造成社会重大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免职后处理。
六、本办法由六合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