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建邺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3)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区教育局待建邺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于8月2日、3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随迁子女小升初原则上由小学就学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8月10日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完成学位派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根据宁教规划[2015] 28号文,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该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6.针对个别学校学区生超过容量的情况,将采取什么办法解决?
答:区内个别学校由于适龄儿童(少年)非正常增长,导致学区生超过学校容量,学校无法容纳,区教育根据相关规定,每年都可以通过调整施教区、多校划片、摇号入学等办法实施分流。2017年南师附中新城小学仍将采取入学后摇号方式均衡分班:六个班学生在黄山路校区,其余学生在富春江校区就读。
7.如何落实规范有序入学、阳光入学?
答: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省市相关教育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六不”要求,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入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节点,8月10日各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之后,各校制定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监督举报电话:87778270;招生举报邮箱:jyqzs87778707@126.com
8.如何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区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均衡配置资源和推进师资流动等途径,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等方面趋于均衡,努力将每所义务教育学校都办成家门口的好学校。
建邺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7778252;87778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