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市原秦淮区初中招生方案(2)
二、招生办法
根据本办法,秦淮区(原秦淮)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一所公办初中的电脑派位。如有择校需求的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范围内的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中选报一所参加电脑派位。如发现重复报名,或超过规定时间补报名,其所填志愿一律无效。
(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1、本区公办学校招生划分为三个片区进行。
⑴西片和中华门外片[考棚小学、双塘小学、钓鱼台小学、凤游寺小学、百花巷小学、正学路小学、西街小学]
西片和中华门外片小学的毕业生,可在文枢中学初中部、第四十三中学选择一所填报志愿。
⑵东片[夫子庙小学、怡馨花园小学、秦淮区第一中心小学、长乐路小学、小西湖小学(含分校)、马道街小学、武定新村小学]
东片小学的毕业生,可在中华中学、第二十七初级中学、第十八中学选择一所填报志愿。
⑶红花片[秦淮实验小学、秦淮第二实验小学、七桥小学]
红花片小学的毕业生,可在第二十七初级中学、第十八中学选择一所填报志愿。
2、在外区就读,户籍在本区的小学毕业生,在办理了回区登记报名手续后,按户口所属施教区小学的升学办法填报志愿;在本区借读的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办理升学登记并按照相应区县升学办法执行。
3、若填报同一所学校志愿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即直接录取;若填报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决定录取。未能录取者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分配。
(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的招生工作遵照《南京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3〕23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特长生招生
1、特长生招生遵照《南京市2013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工作意见》(宁教体〔2013〕5号)和《南京市2013年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工作意见》(宁教体〔2013〕6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2、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摇号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四)照顾对象
依据《南京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3]23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给予适当照顾。
三、工作日程
5月1日至2日,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5月3日至4日,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
5月18日前,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5月25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结束
6月2日至3日,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摇号志愿
6月22日,南京外国语学校、秦淮外国语学校电脑摇号
6月23日,开通电脑摇号结果查询电话
7月18日前,公办学位派定工作结束
7月20日,领取本区初中录取通知条
8月1日,初中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9月30日前,各初中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10月上旬,接受南京市招生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各初中学校要将认识统一到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依法治教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要求上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全局意识,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加强组织和领导。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负责对初中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初中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明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审核和审批。区教育局加强初中入学资格的审核和录取名册的审批,对学校无计划、无审批手续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初中学籍。
(四)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各种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取消相关学校和个人的评优、表彰、奖励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其他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南京市秦淮区内原秦淮区行政区域。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13年5月25日
【相关阅读】
2013年南京市幼升小、小升初报名要求
2013年南京市秦淮区小西湖小学、公办初中划片摇号招生
2013年南京市中小学招生意见政策解读
2013年南京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2013年南京摇号生、择校生三年后均可正常享受指标生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