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部门发布教育培训消费预警
宁波市教育部门发布教育培训消费预警:我市经办学许可批准的民办培训机构有五六百家,其中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有80余家。面对数量庞大、资质良莠不齐的社会培训机构,教育部门公布了消费者四类典型的认识误区,希望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点击查看详细信息]

误区一:不认办学资质,盲目消费
宁波的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着一定数量无证办学或超范围办学(打着教育咨询旗号,超范围经营教育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这些机构有不少位于小区居民楼内,租用民居,没有“办学三证”,向学员仅提供非正规的收据,而不是正规的发票。
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三证”,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收费 备案表;请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宁波民办教育网”查阅全市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年检 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误区二:轻信虚假宣传,未签合同
“快速提分”、“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教育培训的广告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据合同依法维权。
误区三:不抵促销诱惑,冲动消费
不少培训机构往往通过“读几百课时送几百课时”、“一次缴学费满几万元赠几百课时”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超量消费、盲目消费。很多消费者 容易冲动消费,一次性缴费数千甚至数万。但消费者如果因不适应授课方式或培训效果未达到预期效果,而提出终止合同,仅差额退款就会导致数千甚至上万元的额 外损失。
建议:消费者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理性消费态度,先采取几周或几月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续约,建议签定中期合同,以半年以内为宜,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
误区四:没有索取发票,退费困难
退费难是教育培训类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培训,要求退还培训费用。但不少消费者缴费时没有索取发票,导致退款难度增加,往往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很长时间才能完成退款手续。
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应要求培训机构开具正规发票、签订培训合同并妥善保存,同时可根据《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培训机构在学员提出退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费手续。消费者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拒不按时解决退费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教育部门向消费者建议依法维权四条途径
途径一:首先,消费者可直接同培训机构协商沟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合同。
途径二:消费者可向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投诉。
途径三: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教育培训机构教员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途径四: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点击查看更多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