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宁波小升初:余姚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问答(2)
问:新生报名须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教育局招生文件,符合入学条件的,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第一类
1.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仅限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以下同)一致的,需备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2.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教育服务区内,父母无房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在教育服务区内的,需备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城区内无房证明(房管局出具)等相关材料;
3.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初次申报的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在教育服务区内的,需备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
4.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教育服务区内有房产,而无户籍的,或者拆迁户安置地在教育服务区内的,需备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等;
5.教育服务区内集体户口家庭的适龄子女,父母无房的,需备户口簿、父母城区内无房证明等。
二、第二类
1.有户籍,而在城区或乡镇(街道)内无房,租房、借房住的,需备户口簿,租(借)房合同、父母城区内无房证明等;
2.拆迁后未购置房屋而暂居他处的,备拆迁协议,户口簿;
3.在姚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需备护照等相关证件和侨办、台办证明,来(回)姚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备有关协议和人才办证明,烈军属子女、安置军人子女需凭烈士证、军属证等相关证件和人武部证明;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或在国外留学,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在姚亲属家庭的,需备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和申请书等相关证明,亲属户口簿和房产证;
5.在姚工作的外籍人士子女,应备护照等相关资料和家长提交的申请表;
6.有余姚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提供户口簿、父母残疾证、委托监护人证明材料、委托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7.父母双方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小孩随另一方而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抚养方城区内无房证明;
8.符合条件的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备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劳动合同或者营业证照、居住证明、企业用房证明等材料;
9.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在城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或经商、办企业一年以上,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父(母)职工社会保险手册(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户口簿、居住地证明(或居住证或者临时居住证)。
三、其他
初中入学,另需随带《初中入学验证通知书》或者教育局所发《统配生通知书》。直升初中的,需出具城区无房证明。
问:今年义务段学校招生为何试行先预报名,然后正式报名的办法?
答:往年直接进行报名,时间很紧,对相关材料的验证难以准确把握,致使凭假房产证等材料入学的情况发生,入学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因此,为了尽可能堵住这方面的漏洞,今年试行预报名的办法。预报名分定点和网上两种形式。预报名后,教育局将在一段时间内,对预报名的房产证、外来务工人员的婚育证明、基本社会保险或者外来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居住证或者临时居住证等材料进行验证。发现假证,及时纠正。请家长在预报名时提供的入学信息不要伪造。已经作假的,主动前来教育局纠正。否则,教育局将根据情况,把作假学生退回原籍或者作统配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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