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荷花庄小学推荐宁外、兴宁中学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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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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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将《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4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自愿申报表》;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班主任。【注1】申报学生五六年级期间必须在本校就读。【注2】自行选择宁外或兴宁进行申报,不可两者兼报。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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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
1.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分别确定推荐宁外和兴宁的候选人名单。2.公示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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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认定 |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现场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加3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1分。2.本校组织的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团队的优秀学员),加0.5分。若无获奖证书(以参加比赛照片或视频为准),请注明指导教师。【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2年5月1日——2014年4月30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3分。【注2】“同一类别”指音乐、书画、体育、科技、信息技术、文学、英语等。【注3】获奖认定以证书中的公章为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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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总分100分)1.过程性评价: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总平均分,占总分的50%。2.选拔性评价:占总分的50%。【注】因不可抗拒原因,经学校同意,在五上、五下、六上三次期末测试中,缺考次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视作自动放弃宁外、兴宁推荐资格。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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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榜公示 |
1.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按从高到低获得推荐资格。如遇总得分并列,参考综合素质认定情况,先看荣誉高低,再看次数多少。2.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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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附:推荐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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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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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 |
成立宁外、兴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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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28日 |
1.召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会议2.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3.网上公示《宁波市荷花庄小学2014年宁外、兴宁推荐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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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30日 |
接受学生自愿申报,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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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
下午3:00公布推荐候选人名单、综合素质认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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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上旬 |
下午3:00—4:30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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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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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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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教导处87877844-8004 |
备注: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查看原帖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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