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桥中心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2)
(二)庄桥中心小学2013年兴宁中学招生推荐方案
宁波兴宁中学创办于1997年,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由百年名校——宁波中学主办的寄宿制中学。2013年,宁波兴宁中学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招收初一新生6个班,每班约44名学生。其中80%学额安排在四个区。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杂费4950元/学期(未扣除国家减免部分)、住宿费350元/学期。学校地址为高教园区学府路61号。
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2013年兴宁中学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这四区初中招生,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小学择优推荐、兴宁直接录取”的办法。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推荐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冯海红
副组长:乌耀军
组 员:应惠珍 金月红 高丹 张国海 陈蓉 章剑程 胡国民 方金波 沈雪贞 家长代表(503班 李姝芸妈妈) )
二、推荐条件
学校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应当是本校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指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兴宁“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
3.认同兴宁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兴宁中学就读。
三、推荐程序和办法
1.4月22日,推荐领导小组成立,商议推荐方案,并将方案上报给区教育科。
2.4月23日,通过校园网、公告栏和班主任及时向小学毕业班学生及家长公布兴宁中学招生信息。
3.4月23日——4月24日,凡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征得家长同意自愿报名,填写《庄桥中心小学2013年宁波兴宁中学招生推荐报名表》,班主任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核。
4.4月25日——4月26日,学校教导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5.4月27日,学校邀请所有报名学生的家长召开现场推荐会。对经学校审核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候选学生按照五年级两个学期和六年级第一学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的总分按从高到低排序,第4名为我校推荐名单。如果有放弃推荐的,后者排名依次往上移。(如出现平分情况,则由家长代表监督,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先后顺序。)
6.对产生的1位推荐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7.5月7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推荐生,填写《兴宁中学2013年初中招生推荐表》,经校长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统一将推荐表送交兴宁中学。
庄桥中心小学
20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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