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戎徐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2)
3、具体要求
|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
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在宁外、兴宁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志愿,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将《志愿表》、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装袋上交班主任处。 |
班主任 |
|
资格审核 |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
综合成绩及素质评定 |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进行综合成绩评定: 一、学科分 五、六年级三学期期末成绩的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以学校档案为准。 二、素质分(需是教育行政机关组织的比赛) 1、个人获奖: 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前八名加5分,其余加2.5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3分,其余加1.5分。 2、团体比赛获奖: 获区级及以上获奖的加1分,主力队员加2分。 3、备注: (1):以上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必须在2011年9月1日——2013年4月30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10分。 (2):“同一类别”指音乐类、书画类、体育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文学类、英语类等。 (3):团体比赛必须以学校组织的为准。 |
推荐工作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
张榜公示 |
按照综合成绩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规定名额的推荐学生名单。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
材料上报 |
5月6日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