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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知实验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2)

行知实验小学 2013-04-26 16:59:03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

自愿报名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确认并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将《行知实验2013年宁外推荐学生综合评定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

班主任

资格审核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综合成绩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进行综合成绩评定,计算五上年级、五下年级和六上年级的期末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总和。

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参照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等第,具体见以下细则: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前八名加5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3分;

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加1分。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0年9月1日——2013年5月5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5分。

注2:“同一类别”指音乐类、书画类、体育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文学类、英语类等。

注3:团体比赛必须以学校组织的为准。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张榜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规定名额的宁外、兴宁推荐学生名单。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材料上报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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