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黄鹂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2)
3、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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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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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将《宁波市黄鹂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评定表自愿申报表》、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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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
由学校担任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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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能 力 评 估 |
综合学力评估 |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总分的学期平均分。(计算公式: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相加除以三=学期平均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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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认定 (满分10分) |
1、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校外)活动或竞赛:一至四年级的活动或比赛每项加0.5分,五六年级每项加1分。此项最高不超过5分。(同一次活动或竞赛参加多项的计一项) 2、参加各类活动获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个人区三等奖1分,区二等奖(或市三等奖)1.5分,区一等奖(或市二等奖、省三等奖)2分,市一等奖及以上3分。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一律0.5分,此项最高不超过2分。团体获奖减半(除棋类比赛)。比赛第一名为一等奖,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由区级推荐到上级比赛,取最高比赛成绩。 3、获各级各项荣誉称号: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区级1分,市级及以上2分。非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不加分。 4、校外作品发表:每项加0.2分。最高不超过2分。 5、参加棋类比赛:如获团体名次再加1分。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1年9月1日——2013年4月,同一作品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除棋类比赛),同一项竞赛靠最高级别加分。 注2:“同一作品”指音乐类、书画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文学类等。 注3:五上、五下、六上德育千分卡积分分别在1100分以上。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操作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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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榜公示 |
按照综合学力测评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规定名额的宁外、兴宁推荐学生名单。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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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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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以综合学力评估和综合素质认定两方面综合确定推荐名单。 2、如两项评估结果相等者,参考六上期末综合学科(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第、及校级各类竞赛获奖情况(四——六年级)确定推荐名单。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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