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白鹤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2)
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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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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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规定时间4月27日下午4:00前将《宁波市白鹤小学2013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评定表自愿申报表》、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交教导处。 |
班主任 教导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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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愿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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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能 力 评 估 |
综合学力评估 |
学生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总分(以校档案记录为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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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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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前六名(省三等奖及以上)加5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 3分;获得区二、三等奖加1分。 2.团体比赛主力队员获市一等奖、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加3分,获区一等奖、市获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加1.5分;获区级奖项(三等奖及以上)加1分;参与者加0.5分。 3、作品发表在公开报刊(CN)得0.5分。(署名白鹤小学有效)。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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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1:以上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团体比赛必须以学校组织的为准。必须在2011年9月1日——2013年4月26日期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市”指地级市。 2: “同一类别”指体育类、艺术类、科技信息类、其他类。每一类别加分最高分值为5分,四类合计最高分为20分。类别区分以公章为准。 3:若综合能力成绩相同,则看综合学力成绩,分数高者推荐;若综合学力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4:若有争议,由推荐工作小组在纪律检查小组的监督下,商议后表决通过确定。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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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按照综合学力测评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规定名额的宁外、兴宁推荐学生名单。推荐名单在校园网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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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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