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合肥庐阳各学校区三好等名额分配表
2017-2018学年合肥庐阳各学校区三好等名额分配表

附录:
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少先队员和先进班级、优秀中队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评选表彰2017—2018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和先进班级、优秀中队,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树立广大青年学生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自觉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及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现将评选表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庐阳区辖区范围内中小学在校生和班级(含幼儿园)。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表现突出。初中生要积极参加学校、团队组织的各项公益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乐于思考,善于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际中,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善于交往,不怕挫折,自我调控能力较强。
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在校担任团队干部,工作实绩突出,班级管理良好,在团队各项活动中起积极带头作用,截止评选时任职满一年以上。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各科成绩优良。对在某一学科成绩特别突出,有创新创造实践,并取得相关荣誉的,其它学科成绩在及格以上者,也可视为学习好。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优良,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
(二)优秀少先队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劳动,努力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2.熟知队章、队史,热爱少先队组织,主动参与队的管理;
3.积极参加雏鹰争章活动并取得好成绩;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进步;
5.遵守行为规范,帮助同学,在队员中有一定的影响。
(三)先进班级、优秀中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集体,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奋发向上,后进同学转化工作成绩显著。
2.应有良好的班风。能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具有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和优良环境。无违法违纪学生。
3.应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在同年级中居中等以上水平,或原来基础差,经过努力,学习成绩有大面积提高。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注意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表彰形式
获奖证书等由区教体局统一颁发,各校采取适当方式开展校内表彰活动。
四、几点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进行,由少先队、团委、教务处共同负责完成。
2.要坚持基本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和环节,切实保证质量,通过评选促进学校校风、班风、学风建设。
3.请各校在5月18日前将申报一览表电子档请发送至幼儿园片组长李雅婕处,1115001730@qq.com,逾期不予审批。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
附:评优分配表
申报表
团队
2018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