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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庐阳区随迁子女上学政策

合肥家长帮 2017-06-09 15:14:29

 2017年合肥庐阳区随迁子女上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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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合肥庐阳区随迁子女入学。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7月8日由区招办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名单,并统筹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做到“两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百分之百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区招生办设立报名点,7月12日—16日集中受理随迁子女就读申请,补报名时间:7月26日-28日。

  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4)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

  报名点:19中、36中、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五一小学、四河小学、钢铁新村小学、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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