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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瑶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合肥家长帮 2017-06-08 10:37:38

  2.新校学区

  新建琥珀名城小学包公校区学区:东面瑶海区与肥东县边界,南面临泉东路(不含恒大城),西面半塔路至铁路线,北面包公大道。

  (二)初中招生

  1.报名时间

  凡本区小学,以校为单位,于6月19日—23日,到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办理小学升初中报名手续。在外区就读回本区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6月26日—27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学籍表(学校盖章)。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理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可于7月3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进行补报名。

  2.新校学区

  (1)新建三十八中北校区学区:东面铜陵路,南面胜利路至淮南铁路至一环路至长江东路,西面淝滨路,北面临泉路至全椒路至铁路线。

  (2)新建55中新校区学区:东面瑶海区与肥东县交界,南面瑶海区与包河区交界,西面广德路至裕溪路至铁路线至龙岗大道,北面龙岗开发区南界。

  (三)初中特长生招生

  经省厅批准,今年我区三十八中学、五十五中学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区招生办制定,具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自愿并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经区招办组织专业考核,合格后安排到我区招收初中特长生的学校就读。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在原毕业小学和初中录取学校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初中特长生招收比例,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原则上不超过10%。

  (四)民办学校招生

  区教育体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管。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停止其招生或按10%的比例减少其下一年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合肥育英中学、合肥瑶海众望初级中学、合肥兴国实验学校、合肥高升学校、合肥瑶海尚真小学、合肥瑶海人杰小学六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上述学校报名。

  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在学校或区教育体育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0日—11日,6月22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在区教育体育局及公证部门等的监督下,于6月20-21日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并将所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五)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蚌埠路第四小学“特殊教育班”根据学额情况,招收智障儿童少年。盲、聋、哑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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