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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经开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合肥家长帮 2017-06-08 10:18:28

2017年经开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今年,我区各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入园。家长在幼儿园公布的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计划免疫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并携幼儿到居住地附近的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

  (二)公办小学招生

  凡户口在我区且年满6周岁的(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等材料,于7月1日-7月2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7月6日小学入学补报名,8月1日前各校发放2017年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三)公办初中招生

  集体报名:初中招生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19日-23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小学升初中需要的报名材料。

  单独报名:凡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我区,但在外区或外地就读等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我区就读初中,于6月26日-27日,到学区内学校或区招生办(地点:合肥市第六十八中学,翠微路500号)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3日。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表(学校盖章)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这三项同时提供复印件)。8月1日前各校发放2017年初中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1日,6月22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各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需要,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含招生广告)须报经社会发展局备案,并及时在学校和社会发展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需在社会发展局指导和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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