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新站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5)
(四)增强服务意识
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服务意识。各招生学校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工作,热情对待群众,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释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对招生工作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社会事业局,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学籍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提高我区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全区2017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9月15日前全部完成,由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达到标准班额要求。
(六)强化责任追究
区社会事业局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当年度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过程性计分管理,并与年检、奖补资金挂钩。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站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完成后失效。
附件(请点击查看)
2017年新站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咨询及监督电话
2017年新站高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表
2017年新站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
2017年新站高新区小学学区图
2017年新站高新区中学学区图
区社会事业局教育服务处:6577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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