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合肥市庐阳区小升初特长生招生办法(2)
合肥市教育局
2013-06-07 10:39:38
三、报名条件
1、201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庐阳区户籍,且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3、符合特长生报名资格。
四、报名资格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需提供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
(1)取得由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六级(含六级)以上证书;
(2)小学阶段在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个人项目获县区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3)小学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游泳、田径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
五、招生办法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由毕业学校推荐,招生学校认定,报区招生办审核备案后择优录取。
六、有关说明
1、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2、招收特长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收特长生的项目名称、招生计划等,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必须在毕业和招生学校张榜公示。
3、凡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特长生资格,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4、庐阳区初中特长生招生咨询电话:65699982,62672579,62686770、6550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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