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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合肥各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情况(10)

合肥奥数网整理 2012-08-20 14:16:56

  包河区招生

  ◆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包河区、年满6周岁,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2日~3日;补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2日。

  ◆初中招生

  集体报名:初中招生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6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单独报名: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在我区,但在外区或外地借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如回包河区就读初中,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复印件);2、户口簿;3、房产证(或其他相关房产有效证明材料);4、小学完成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5、一张一寸半身脱帽彩色照片。

  6月27日~28日两天,单报生到区教体局招办临时报名地点合肥市65中学(望江东路和马鞍山南路交口西侧200米)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2日~3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小学:太湖路小学、谢岗小学、五里小学、王大郢小学、晓星小学、金葡萄小学、义城小学、南徐小学、宋村小学、葛大店小学、淝河小学、鲍岗小学、新街小学、保兴小学、慈云小学、官塘小学、61中(小学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中学:28中(初中部)、29中、51中(初中部)、56中(初中部)、61中(初中部)、64中(初中部)、65中、包河中学(初中部)。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只须提供以下材料,可在定点学校就学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在合肥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或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并在合肥市市区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2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市市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以上(含1年);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包河区所有定点学校接受家长咨询,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17日、24日、31日、8月7日、14日。 (>> 2012年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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