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合肥市庐阳区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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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4 10:36:55
2012年合肥市庐阳区小升初招生方案: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办统一指导下进行,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其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招生办审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9日-10日,6月17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招生办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经区招生办审批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及通知书,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前(6月17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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