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合肥四十六中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合肥四十六中2011-2012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精神,激发爱国爱校爱班的热情,表彰先进,鼓励进步,特制定本评选方案。评选的过程是对全体学生进行教育的过程,各班应以新时期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学生的要求为指导,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把真正品学兼优、工作负责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出来。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先进。爱学校、爱班级、爱同学。道德高尚,人品好。以集体利益为重,不自私,不狭隘,有正义感。思想品德评价优秀。其先进的思想能在班上起表率作用。
2、行为模范。讲原则,严守纪律,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待人有礼貌,尊敬师长,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班上或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取得较好的成绩。其日常行为能在班上起模范作用。
3、学习表率。刻苦学习,勤学好问,积极思考,上课积极发言,作业认真,学习方法好,考试守纪律,各科老师均有较好的评价。其学习方法和优良成绩能在班上起标杆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
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较好地协助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工作。
三、名额分配
1、校级三好学生:特长班按现有在校人数的10%进行评选,非特长班按现有在校人数的5%进行评选,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1名。
四、评先评优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1、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本学期已获得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不再参加校级评选。
2、方法:要实行班主任考核与同学评议相结合,平时与期末相结合。
3、程序:按照小组推荐,全班集体评议,班委会集中,班主任把关,政教处审批,学校表彰的程序。
附:2012合肥46中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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