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
合肥奥数网整理
2012-03-08 15:48:58
合肥市蜀山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市市经商或务工证明(均要求1年及以上)。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本人的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暂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蜀山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及以上;
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④升入初中的学生,登记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中途转学的学生须提供有关学籍材料。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其暂住地情况,统筹安排到定点学校就读。
今年蜀山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定点学校共计26所。小学16所:乐农小学(北区)、凤凰城小学、十里庙小学、蜀山小学、蜀新苑小学、梁墩小学、侯店小学、华府骏苑小学、香樟雅苑小学、翠庭园小学、嘉和苑小学、江淮学校(小学部)、宁溪学校(小学部)、67中学(小学部)、69中学(小学部)、南岗中学(小学部)。初中10所:江淮学校、34中学、望龙学校、新城学校、金湖学校、35中学、南岗中学、67中学、69中学、皖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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