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各学校、高校附中,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2011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至2月6日。2月7日学生到校报到,2月8日正式开学上课。
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含幼儿园)要妥善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
三、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进行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道路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煤气中毒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指导家长做好安全监护。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清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工作,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四、各学校要认真布置好假期工作。认真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送温暖”活动。发挥好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社团的作用,鼓励学生参与艺术节、社会实践活动等。要利用假期做好校舍维修、设备保养及新教材到校工作,提前制定下学期的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五、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文件规定,严禁假期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假期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布置综合实践活动作业,保证学生休息时间,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意义的寒假。
六、各县(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由县(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意见,经县(市)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