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成为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2)
不能不承认,人的资质禀赋是存在着先天差异的。从本质上说,理想的教育是最大限度地适应学生个性差异的教育,是促进学生先天素质得到最大限度发展的教育。像现在学校采取的班级授课制这种教学组织形式,是适应工业化社会对教育普及的需求,为了使更多的人得到教育的机会,于17世纪在欧洲出现的。这种教学组织形式的最大优越性就在于扩大了规模,但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矛盾和挑战,就是如何让教育更好地适应学生的个性差异。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一方面,改革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就是控制班额、减少教师的统一讲授时间、加强对学生的个别指导、实施小先生制、采取小组教学,等等;另一方面,就是在开设好统一的基础性课程的基础上,尽量为学生开设更多的选修课程,给学生留下更多自主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加强对学生个性发展的指导和帮助,等等。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存在的一大弊端,就是中小学教育的统一性过强,而差异性不够。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施以来,为了打破统一的国家必修课程一统天下的局面,国家建立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三级课程管理制度,与过去相比,较大幅度地提高了选修课程、实践类课程所占课时的比例,这对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某些地方存在的日益严重的应试教育倾向,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这种价值诉求在不少地方并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素质教育在遵守国家教育方针、开齐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特别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主张通过学校课程和个别化教育,提供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这种教育不同于当下的应试教育,一切以服务于学生的升学为第一要务,根本不关注学生的个别化教育需求,不能满足学生潜能发展的需要。从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角度讲,教育越统一,教育的公平度越低;教育越多样,教育的公平度越高。素质教育是最大限度地提供适应学生潜能的教育,这种教育是最公平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