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的通知(2)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广东赛区组织方案
一、组织机构
广东教育学会成立广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相关事宜。
组织委员会
顾 问: 刘达中 广东教育学会会长
主 任:刘劲予 广东教育学会 常务副会长
副 主 任: 郭 鸿 广东教育学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冯善亮 广东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杨建国 广东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理事长
秘 书 长: 黄为民 《校长》传媒机构华南分中心 主任
广东教育学会会际联络部 主任
一、参赛对象:中小学生。
三、参赛组别
大赛设五个组别。 低幼组(小学一、二年级广东不设)。小学A组:小学三、四年级学生;小学B组: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初中组:初中学生;高中组:高中学生。
四、比赛项目
本次大赛分广东赛区初赛和全国总决赛二个阶段。初赛为闭卷笔试,包括语文知识运用比赛和写作比赛;决赛为笔试+口试。
五、比赛流程及奖项设置
1、报名
各校根据自愿参与原则组织学生参赛,并汇总参赛学生报名表发至广东组委会邮箱:gdywsy@163.com;报名截止时间:5月13日。广东组委会于初赛前核发准考证,考前一周将试卷寄送各考点单位,考试当天组织全省巡考工作。初赛结束当天,由各考点负责人核对、清点、密封答卷并寄回广东省组委会,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交或迟交试卷,取消整个考点成绩。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广东组委会联系。
2、初赛
全国组委会统一命题,广东组委会组织考生参赛。
(1)初赛时间:2015年5月23日8:30--10:30(星期六)。
(2)比赛形式:笔试。内容包括语文知识运用比赛和写作比赛,以《语文课程标准》中的各学段语文知识要求为范围,现场闭卷答题。
(3)初赛地点:原则上考生报名人数200人以上,可在该学校设立初赛考点。
(4)奖项设置:设学生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
A、初赛获奖选手和辅导教师由广东教育学会和广东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B、大赛组委会向积极参与大赛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并在大赛网站予以发布。
(5)参赛费用:35元/人。
广东组委会指定收款方式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明珠支行
户 名:罗良英
收款账号:6222 0836 0200 9552 552
3、全国总决赛
(1)参赛资格:获得初赛一、二等奖的选手可参加全国总决赛。
(2)时间、地点:2015年7月 北京(暂定)
(3)参赛方式
广东赛区入围选手,以学校或培训机构为单位,分组别组成参赛队伍,由广东组委会统一组织参加全国总决赛。决赛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原则上由参赛个人和单位负责。每支参赛队一般由10名学生和1名领队组成。
(4)奖项设置
大赛根据各组别、类别分别设立奖项。
A、学生个人奖项设置为:金、银、铜奖。
B、团队奖:根据各代表队的团体总分确定获奖等级,团队奖设金、银、铜奖。
C、指导教师奖:主要对象为参赛队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D、单位奖项: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最佳组织奖。
E、优秀校报校刊奖
F、评选语文教育特色学校和中华传统文化特色学校
G、优秀小记者奖:分设金、银、铜奖
六、广东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学山塘大街81号(广东学山文化产业园)
联系人:萧老师(13527891869)
陈老师(13430201991)
电话:020-22921574 22842275
邮箱:gdywsy@163.com 邮编:510440
官方网站:广东教育学会官网www.gdjyxh.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