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广州
广州奥数网

广州站
奥数网

【升学途径】天河区小六生按什么办法升初中?

网络 2009-05-06 11:51:55

  (一)在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就读的学生的升学办法

  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对口小学免试升入对口中学的办法升学。个别学生因户籍及父母房产发生改变,确实需要回到户籍及父母房产证所属的对口中学升学的,须于5月27日到现在户籍及房产证所在地所属中学办理跨地段升学手续,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天河区居民户口簿;②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③学生在我区就读学校开具的《2009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免试升入申请就读学校(个别学位紧张学校须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2、不具有天河区户籍,但具有广州市其他区常住户籍的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1)仍需在天河区升学的,须于5月27日到居住地所属中学办理跨地段升学手续,经审核同意后,采用免试相对就近统筹入学的办法安排升学。办理时,须提供在天河区居住地的房产证(或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历证明原件。

  (2)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请于5月11日到户籍所在区办理返区升学报名手续(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3、非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1)属于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需在我区公办学校升学的,须于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20-5:00到天河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手续,经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后采用免试相对就近统筹入学的办法升学。

  (2)不属于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二)在我区民办小学就读的学生的升学办法

  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20-5:00到113中东方校区(天府路东方二路1号)办理报名升学手续,办理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天河区居民户口簿;②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经市房管局认可(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③毕业小学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上须提供《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小学学籍编号(21位数的,可直接从学籍系统打印,并盖学校公章)。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我区学生的升学办法升学。

  2、不具有天河区户籍,但具有广州市其他区的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11日到户籍所在区办理返区升学手续(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3、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在我区公办学校升学的,须于5月18日到天河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手续,经审核后采用免试相对就近统筹入学的办法升学。不属于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4、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办法

  要求到民办学校升学的学生,可以直接到具有初中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报名(天河区内具有初中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见附件1),报名时需带齐小学学历证明、本人户口簿、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暂住证、务工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