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长沙中小学招生入学发布会答记者问(7)
27、今年的中考中招时间表是怎样安排的?
根据《长沙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的中考时间表已明确。指标生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7日至8日,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7月3日中考成绩揭晓,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4日至5日,7月5日-6日进行查分,高中学校录取工作于7月中旬开始。
28、长沙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
1.科学制定政策。依据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2.严格执行政策。一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二是严格控制班额容量。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三是严禁提前启动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
3.营造风清气正招生环境。一是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做表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违规择校要求。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禁受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做到领导不递条子,学校不接条子,招生不靠条子,全部靠政策。
4.完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党委、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重大事项的决策与部署;二是采取多种措施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三是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招生方面的信息采集审验工作,确保提供的户籍、房产、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招生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招生的处罚,对招生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重拳出击,确保公平公正。
29、长沙将采取哪些措施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
1.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严格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每4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同步配建小学、幼儿园,每8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同步配建中学。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实现标准化学校全覆盖。
2.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市(区)管校聘”制度,推进优质师资在城乡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保障学校师资需求;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加强教师专业培训,提升教师综合素养。完善教师激励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待遇。
3.全面扩充优质资源。加大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薄弱学校的力度,完善委托管理等集团化办学模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支持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建设长沙教育云平台,推进智慧教育管理。
30、请问2016年长沙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招生期间,纪检、监察、督导、基础教育、民办教育、学生处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进行巡视、督查,以规范招生行为。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是建立约谈制度。凡是在招生过程中不听招呼违规招生的学校,其学校主要负责人将由卢鸿鸣局长进行诫勉谈话,约谈信息在媒体刊登。
三是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将局长信箱向学生、家长通告。纪委、监察室0731-84899743,0731-84899756;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公布局长信箱网址:
http://www.csedu.gov.cn/InterfaceZone/SubmitMail.aspx,接受大家的监督,受理社会举报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区、县教育局及学校“一把手”的责任,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对民办学校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民办培训机构违反政策,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31、今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小学入学要实行多校划片招生,而目前长沙实行的是单校划片的方式,将来会不会发生变化?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要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针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实行多校划片”。目前长沙城区不均衡阶段主要集中在初中,小学阶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办学水平基本均衡。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与《义务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一致。当然,个别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老百姓仍然不是十分满意,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委市政府下发《长沙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全面优化师资配置,推进优质师资校际之间合理流动,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全面扩充优质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以满足老百姓的需求。
3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长就学,需要提供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部门将如何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入学服务保障?
根据长沙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文件精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长接受义务教育的核心条件是其父母在长沙安居并稳定就业,稳定就业的核心证据是其父母在长沙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稳定持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根据《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实现就业地政府义务教育责任和父母教育监护责任的双落实,为进城务工人员依法履行对子女的教育监管责任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依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长沙市已经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只要在长沙安居并合法稳定就业,就可以依法在长沙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缴费手续。当事人可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设立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查询接口,凭公民身份证号或社会保障号自行查询在长参保情况并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