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学生行为习惯养成“二十条”
1.衣着整洁、朴素大方、协调得体,不穿奇装异服,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
2.在校期间必须佩带好校牌,佩带位置:左胸前。校牌未做好之前走读生必须凭走读卡出入校园。
3.不留长发(男生发不过耳,女生发不及肩),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背心和拖鞋入校。
4.坚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态度诚恳,语气亲切,话不高声。
5.举止文雅,与人交往使用好体态语言。
6.不得带除牛奶、水果、面包以外的其他任何食品入校。
7.禁止在校内边走边吃东西;废弃物品必须扔入垃圾桶内,身边没有垃圾桶时必须放入自己的包内或拿着,直至扔入垃圾桶。
8.吃饭打餐请遵守排队秩序,文明就餐,就餐完毕自觉将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内,将餐盘、汤碗、汤勺轻轻放入指定地点。
9.不得带MP3、MP4、游戏机等带有娱乐性质的电子产品来校,不提倡使用手机。确需使用手机的学生需经老师和家长的同意,共同签署约定书,做到绝不影响听课和学习,否则,取消带手机的资格。
10.对老师、长辈有礼貌,看到老师主动打招呼、上下楼梯侧(欠)身、微笑。
11.在家孝敬父母、感恩父母,尊敬长辈,养成在家敬父母、做家务、爱学习的良好习惯;
12.早、晚自习按时到,不拖拉,早朗读,晚安静,下晚自习应关门窗、锁教室门。
13.两操必须按时集合,认真到位,积极操练。
14.中午静校要按时,保持教室安静、有秩序、人数齐,养成午休能睡着的好习惯。
15.每天下午到放学,班主任到教室宣布放学后方能离开,个别没带出校卡或校牌的走读生要提早请班主任开出校条(不得请科任老师开)。
16.实行三年课桌椅保护责任制,如有涂抹、损坏,必须赔偿。爱护洁白的教室内外及走廊的墙壁,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以及所有公共设施。
17.养成课前准备的好习惯。课本、文具摆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在上一节课下课时做好课前准备再离开;学生一律头朝左侧伏好,静候上课,值日生在前门内立正站好并提醒没有做好课前准备的同学,师生问候整齐、响亮。
18.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乱吐乱涂乱扔,任何集体活动后待过的地方要干干净净;勤洗澡换衣服袜子,按时就寝、起床、出操,寄宿生要特别注重寝室内务;按时就餐,不挑食,珍惜粮食。
19.认真做好教室、公区的卫生,随时保持清洁,严禁严禁向窗外扔垃圾。
20.有秩序地乘坐校车,不追赶校车,不在车上撩打,不抢占座位,保障乘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