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沙坪坝区中学入学须知
2018年重庆沙坪坝区中学入学须知
重庆沙坪坝区5月刚发布了2018年中学入学政策,关乎孩子的入学问题至关重要!趁热和快来看看!
一、2018年中学招生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新生招生在6月20日起进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7月10日以后进行。
二、2018年初中入学政策
具有沙区户籍的满小学修业年限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具有小学学历的16周岁以下的沙区户籍校外少年儿童(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
1.区内小学毕业的沙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
初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与指标到校相结合”的原则。沙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其毕业小学的对口接受中学免试入学。
2.区外小学毕业的沙区户籍应届学生入学
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中学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其法定监护人应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统筹安排的对应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应届小学毕业证明。
3.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入学指标派位入学
区属市级重点中学重庆七中、凤鸣山中学、青木关中学、大学城第一中学的初中招生仍按照“区域划片、多校对口、随机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各校按照2014年划定的学区范围保持不变。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沙教委发〔2004〕110号)文件精神,统筹规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除原有的东部四所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外(上桥中学、十五中、64中、二塘中学),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学也可在区教委中招办确定的各校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应届小学毕业证明。
5.特殊情况入学
(1)父母系边海防部队和流动性单位(地质勘探、野外作业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长期在异地工作而寄居在亲属家并持有市内长期居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在服务区对口学校按流动人口入学办法优先登记。
(2)飞行员、二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对沙坪坝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其实际服务区域的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提出申请由区教委中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3)普通学校不得拒收能适应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4)大学城各高校教职工子女、微电园、物流园、公租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大学城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中招办协调并指定学校入学。各校有义务接收区教委中招办指定入学的学生。
6.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
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所在入学区域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要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去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2018年初中入学报名登记时间和地点
1.对口派校学生(含重点中学初中指标到校学生)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6月29日—6月30日。对口中学在6月22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送到相应的对口小学。
2.重点中学初中指标到校生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6月29日—6月30日。各重点中学在6月22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送到相应的小学。
3.区外就读的沙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7月1日—7月3日,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初中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4.流动人口子女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7月5日—7月7日。
5.报名地点:各中学校。各中学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将报名学生信息输入到“沙坪坝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系统”上。
对口派校学生和重点中学初中指标到校学生报名信息上传截止时间7月3日;非沙区小学应届毕业的沙区户籍学生和流动人口子女学生报名信息上传截止时间7月9日。
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无法登记报名的沙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入学资格要求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全区中学剩余学位情况在2018年8月底进行统筹安排。
四、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
1.报名对象和条件
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是:
(1)具有我市户籍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2)2017年未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
(3)18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含联招)考试。
(5)具有连续两年我市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县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含联招),成绩和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由该区县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考试方式、时间及计分办法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
考试部分实行学业水平(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
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思想品德与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计分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文化考试总分700分。
中招体育考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重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18〕6号)执行,以50分计入升学总分。
五、初中毕业
1.毕业条件
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获得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以下五种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1)有三科(包括学校考试、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2)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者;
(3)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为“D”等或“不合格”者;
(4)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者;
(5)在学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
2.结业、补考
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标准,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2017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所在区县(自治县)组织的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六、调整和新增部分中学“小升初”对口小学
由于2018年沙区部分小学有新的毕业生,青木关片区和大学城片区中学布局调整和数量变化,为了规范稳妥实施招生工作,满足学生初中入学需求,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中学“小升初”对口小学进行调整和新增。
1、青木关中学“小升初”对口小学划定
青木关中学承担青木镇小、巴师附小的应届毕业生对口入学。
2、重师大附中“小升初”对口入学小学划定
大学城片区新增公办中学重师大附中将于2018年9月正式行课。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相对就近,对口免试入学的原则,重师大附中的对口小学为:重师附小、大学城人民小学、大学第三小学、大学城树人小学、沙小盛德小学校。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将大学城人民小学、大学城第三小学的对口中学调整为重师大附中,以上两个小学沙区籍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在原对口中学大学城第一中学和重师大附中之间进行选择入学,2019年起两校沙区籍毕业生全部对口入学重师大附中,不再进行对口中学选择性入学。
3、大学城第一中学“小升初”调整对口小学
大学城一中初中部将于2018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由于原对口小学大学城人民小学、大学城第三小学不再对口大学城第一中学。根据大一中初中部实际所在校址,按照相对就近,对口免试入学的原则,将大学城第一中学对口小学调整为:南开富力小学、南开景阳小学、大学城沙小、树人思贤小学、大学城南开小学(在建)。
4、天星桥中学“小升初”新增对口小学
由于融汇沙坪坝小学2018年新增应届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融汇沙坪坝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口入学天星桥中学。
5、六十四中学“小升初”新增对口小学
由于阳光家园小学2018年新增应届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阳光家园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口入学六十四中学。
6、大学城第三中学“小升初”接收学府悦园租住户子女入学
学府悦园符合入学要求的租住户子女初一年级入学,2018年原则上由大学城第三中学对口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