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3)
重庆家长帮
2017-04-06 17:58:31
6月20日至30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始报名审核并公示。
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于4月1日开始报名,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即6月20日开始报名审核)。
报名程序
(一)报名登记。招生工作启动后,辖区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生范围对应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二)审查录取。学校按照学生类别审查材料并确定录取名单,额满为止。凡向学校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和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将不予以接收其入学。
(三)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因学位不足无法录取的区内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要及时到另外尚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重新报名登记。
(四)通知发放。7月20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正式录取的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通知书。
(五)报到注册。8月底,中小学新生报到入学,学校启动注册学籍申请;9月下旬,区教委审核学籍。
具体招生细则另见《綦江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区教委咨询电话:023-85880862。
编辑推荐:
2017年重庆各区小升初政策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