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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大渡口区小升初入学政策问答(3)

重庆家长帮 2017-03-31 19:14:10

  (二)入学条件。适龄学生监护人必须在本区务工、暂住一年及以上且“五证”齐全,即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本人的营业执照、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报名时,监护人需提供在大渡口区具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相关的“五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入学原则:定点就读与分散安置相结合

  1.定点就读。

  小学流动人口定点学校:马王小学、建胜小学、跳蹬小学。

  初中流动人口定点学校:民族中学、茄子溪中学。

  2.分散安置。其他学位相对宽松学校在解决完本区户籍学生后,视空余学位情况分散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额满为止。分散安置的学校名单视当年招生情况而定,以当年公布的为准。2017年分散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学校如下:

  小学:长征学校、陈家坝小学、庹家坳小学、车家坪小学、互助小学、公民小学、花园小学、大堰小学、新工小学、百花小学。钢花小学、钢城实验学校只接收我区购房并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初中:长征学校。重庆市37中、钢城实验学校只接收我区购房并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四)入学办法:学籍注册与分类统筹相结合

  1.已在我区注册学籍的适龄学生。凡持有我区学前教育登记卡和小学毕业证的学生(一年以上学籍),原则上视为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一年以上,有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资格,根据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社保年限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2.未在我区注册学籍的适龄学生。其监护人需“五证”齐全并在我区务工、暂住一年及以上,有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资格。报名时,请监护人持“五证”相关印证材料到流动人口接收学校审核资格,根据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社保年限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五)接收顺序

  按“购房优先,分类排序”的原则,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顺序接收入学:

  第一,学校优先接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再接收6所学位紧张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需占51%及以上,且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

  第二,学校再次接收达到年限(在我区暂住、务工1年以上)且“五证”齐全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学生入学,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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