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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2016年小升初招生政策出炉

重庆奥数网 2016-05-25 14:04:07

  2016年重庆两江新区小升初招生政策出炉啦,详情请看下文重庆两江新区2016小升初招生政策原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就学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渝教基发〔2016〕22号)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两江新区(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坚持稳中求进,不断完善招生制度,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平稳有序的总体思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达到100%。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加强招生预判,确保入学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学校招生平稳有序,实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平安招生”工作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规定,组织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就近申请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四)规范公平原则。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与乱收费;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要求收费。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监督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方案等,实行“阳光招生”。

  (五)平稳有序原则。按照“大稳定,小调整”要求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风险预判和防范,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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