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第十一中学初、高中声乐特长生测试办法
2017年成都第十一中学初、高中声乐特长生测试办法
一、测试内容及分值(总计100分)
1、歌曲演唱(60分)
2、听音与模唱(20分)
3、乐理与欣赏(20分)
二、测试要求
(一)歌曲演唱(60分)
1.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演唱时一律背谱。
2.当歌曲中的一个大乐段完全重复时,演唱时可以不重复。
3.能达到曲目中所要求的各种技能、技巧,有较扎实的基本功。
4.演唱姿势端正、自然、松弛、富有美感。
5.演唱时能较好地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做到有气息支持的歌唱,发声自然、流畅,有较宽的音域。
6.演唱时咬字、吐字准确、清晰,做到字正腔圆。
7.演唱时能正确把握作品的风格、韵味,正确的表达作品的内涵,力求声情并茂、形神兼备,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二)听音与模唱(20分)
(1)听音:音程、和弦。(用“啊”或“啦”)(10分)
(2)模唱:4—8小节左右。(10分)
(三)乐理与欣赏(20分)
1.乐理基本常识问答(10分)
2.音乐欣赏知识问答(10分)
三、考生注意事项
1、声乐表演自带钢琴伴奏谱或者CD伴奏。
2、所有测试要求背谱演唱。
3、艺体生考试为统一招考,考生应按照考试要求,按时到学校参加测试,
遵守考场纪律、尊重评委,若有违反考场纪律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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