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师大附中初、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章程(3)
【测试安排】
6月21日: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艺体考生专业测试。
6月22日:填报我校第二志愿的艺体考生专业测试。
6月23日:填报我校第三志愿的艺体考生专业测试。(仅限小升初)
具体测试安排,报名审核后见《四川师大附中2017年艺体特长生测试通知》)
【录取办法】
(一)最低调档分数要求
1.初中艺体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为75分(满分100分),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才具备参与投档、录取的资格。
2.高中艺体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为75分(满分100分)
中考成绩最低分数要求,艺术类为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下10分,体育类为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下50分,两项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才具备参与投档、录取的资格。
(二)调档分的构成
1.初中以专业测试成绩作为调档分进行投档录取;
2.高中学校的调档分由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共同构成,具体构成办法为:
| 特长生类别 | 初升高特长生调档分构成比例 | 百分比 | |
| 专业测试比例 | 中考成绩比例 | ||
| 体育 | 70% | 30% | 100% |
| 艺术 | 50% | 50% | 100% |
计算公式:折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比例+中考成绩(不含特征加分)÷7×中考成绩比例
(三)投档录取办法
1.初中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学生中,分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先从一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一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小于计划数,再从二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二志愿仍未满额,再从三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所有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不再降分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出现相同调档分学生而超出计划数的,由学校研究后处置。
2.高中在专业测试成绩、中考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学生中,分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先从一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一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小于计划数,再从二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所有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不再降分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出现相同调档分学生而超出计划数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由学校研究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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