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要合理划分入学片区、科学确定入学方式,扎实推进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拔新生。
2、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纳入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小升初工作。
3、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将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加强招生方式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4、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全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班容量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大班额问题。
5、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建立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决策制度、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二、工作体制
2018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公办初中入学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相关小学校、初中具体组织实施;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由各民办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严格执行班额规定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8〕7号)文件要求,全市义务教育初中起始年级全部符合标准班额要求,即不超过50人。坚决杜绝初中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问题。
2、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地区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3、本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1)“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学习。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学区对口”入学办法。采取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及实行学区制管理的区域,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通过“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方式实行学区对口入学。原则上应努力将热点初中分散至每个学区,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基本均衡。
(3)“多校划片”入学办法。实行“多校划片”的热点初中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升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全部安排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