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津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二)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的原则
民办学校依据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在本区自主招生或采取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不得跨区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坚持“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
我区将继续实施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书制度,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多元评价。各招生学校绝不允许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全区所有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校招生办法
1.区教育局根据“区域相对就近入学”和“公办初中先于民办学校招生”的原则,在户籍调查的基础上,划分学区,将学生在学区片内统一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七年级。
2.关于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区教育局严格审批初中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并将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委备案。2017年,咸水沽第三中学招收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生20人,咸水沽第四中学招生篮球特长生9人,小站实验中学、双港中学招收足球特长生15人,小站第一中学招收棒球特长生12人,共计71人。各初中校特长生招收对象为现在津南区小学就读且具有津南区正式户口(包括蓝印户口)的学生。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知识水平择优录取。
各招生校应于5月19日前,将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一式两份)报教育局审批。各校要细化特长生招考程序,严格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民办校招生办法
1.方案报批
民办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本校初中招生方案,将方案(一式两份)和民办校招生简章(一式两份),于6月10日前报教育局审批。
2.操作程序
⑴按规定时间,凡有择校意愿的学生,由各小学组织填报《津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⑵由学生所在学校按学生所填报志愿排档,并报教育局小学科。学生报名表及档案为学生报考本区民办学校报名入学的唯一凭证,学生原毕业校提供的报名表及档案必须真实,不得涂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