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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红桥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 2017-05-15 14:51:00

  2017年天津市红桥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7〕20号)文件精神和《红桥区教育局关于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2017年红桥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做好规划布局。依照公办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及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划定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适用年限:本方案仅限于2017年红桥区初中招生时使用,2018年将随我区学校布局调整重新拟定招生方案。

  二、学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2015年划分出的三个学区片保持不变,2017年仍按此招生。

  (二)划分办法

  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将全区中小学校划分出三个学区片。新成立的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暂不入片,单独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初中民办校招生

  民办学校依据《2017年红桥区初中民办校自主招生方案》,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办法。小学毕业生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初中校志愿,两所民办校同时进行自主招生。凡是被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中学的招生报名和录取。不报考民办中学和没有被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公办中学的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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