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就2012年全市入学招生问题答记者问(8)
17、问: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条件?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两个为主”原则,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且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以在苏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报名具体规定如下:
(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且满一年以上的,虽户籍尚未迁入城区,但已经购买了合法固定住所(产权房)的,可以直接作为地段生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入学报名。(报名所需携带材料,同第11个问题。)
(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且满一年以上的,无合法固定住所(产权房)的,可以到暂住地所属区的定点小学报名入学,或者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定点小学。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18、问:在苏州城区小学毕业的本市户籍学生“小升初”如何报名?
答:(一)5月16日~18日市区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是教育部门积极服务学生、方便家长,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惠民措施。凡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提供的居住情况(合法固定住所)统一安排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