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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3)

苏州奥数网整理 2012-04-24 17:03:46

  五、咨询服务

  为服务学生,方便家长,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小升初”入学咨询服务工作,完善公办初中施教区公示办法和初中地段生学位告知程序。

  (一)学区公示:公办初中校统一于5月9日起,将2011年本校施教区范围、入学政策、报名登记手续等相关规定和入学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同时在学校网站主页醒目处和校门口向社会公布。让家长了解初中施教区范围,知晓孩子免费义务教育初中的学位。

  (二)热线咨询:我局和各区教育部门以及各公办初中,统一于5月上旬向社会公布、开通小升初咨询热线电话。为家长提供初中入学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宣传、施教区查询、升学疑问解答、报名登记手续咨询等。

  (三)学位告知: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市区直属各公办初中将于6月中旬,为施教区范围内每个本市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地段生提供学位告知服务。

  六、免费政策

  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一)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校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13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30元/学期·生)、讲义费(15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11元/学期·生)。

  (三)公办初中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20元/学期·生)、代办初一新生校服费。

  (四)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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