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2)
三、入学对象
初中入学对象包括所有在苏的小学毕业适龄儿童、少年。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年满16周岁且已经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初中不再发《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苏的小学毕业生。
(三)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小学的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四)凡非本市户籍,父母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四、报名办法
(一)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采取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5月16日~18日(办法另行通知)。
(二)地段生入学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9日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9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副表存根联(蓝色)等材料。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参加7月9日公办初中报名。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集体信息采集”时学生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则,由所属市、区教育局于8月5日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校就读。
(三)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和金阊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市区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学生1寸照片三张等,到市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日。
2.户籍在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分别到上述两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以及所带材料同上)。
3.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均由所属教育部门安排进入地段公办初中。
(四)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就读公、民办小学(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在信息采集时收齐相关资料和凭证,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以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初中入学的,到居住地所在区(市区直属、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初中。集中报名时间确定为:7月1~7日。
3.外地来苏子女申请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三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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