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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民办明珠中学初中招生简章(2)

明珠中学 2017-09-06 15:53:25

  四、招生原则

  1.贯彻“三个承诺”

  (1)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工作;

  (2)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

  (3)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2.招生录取依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业水平、创新意识及学校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五、招生程序和方法

  根据《2017年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举办校园开放日。学校将于于3月25日、26日两天举行校园开放日,学生和家长可于3月10日—3月22日在学校校园网上预约,按照网上预约登记的情况分批次进行。

  2.实行网上报名。4月27日—29日,报名就读明珠中学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www.shrxbm.cn//填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面谈。

  3.5月6、7日组织报名学生来校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

  (1)接到短信面谈通知的学生面谈时需提供电子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面谈的学生均需带四、五年级《学生成长手册》(原件)和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各一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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