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民办明珠中学初中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市教委和黄浦区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本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认真做好本校2017年六年级招生工作,现就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平台,满足部分学生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办学情况
本校创建于1992年7月,是上海市首批创办的五所全日制民办学校之一,是由恒源祥集团等企业出资创办。现为上海市格致教育集团成员学校,也是格致中学生源基地。现任校长由高级教师张俊明担任,特级教师高润华担任名誉校长。现有教职员工68名,学生有4个年级16个班级,700名左右。学校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学生发展为本,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坚持以博雅教育为特色的学校文化建设,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三、招生计划,招生对象范围及入学后的收费标准
1.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17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70人。
2.招生对象范围为:黄浦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户籍或人户分离居住地在本区,就读在外区的小学五年级学生,且已于4月10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完成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
3.收费标准:新生入学后,每学期每生12000元(黄物价【2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