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3)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的规定
1、关于招生计划与范围的规定。我局将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应在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2、关于招生方案与信息的规定。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必须报我局备案,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应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工作。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在简章中要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3、关于招生程序与方法的规定。我区所有民办初中、小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小学可在4月25—4月27日接受报名;中学4月28—30日接受报名。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或3所民办初中,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所有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含外区学生报名本区民办学校),均须经过网上报名程序。各民办学校不得录取未实施网上报名的学生。民办学校若招录网上报名名单之外学生的,区教育考试中心将不予投档、不予报学籍。
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并携带符合当年招生条件规定的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5年5月9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5年5月9日-10日。
4、关于录取工作的时间。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日期内做好录取工作。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家长应及时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要在2015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网上上报学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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