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教体局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5)
各学校应将小学毕业生花名册提报给所对应的初中学校,并落实好每一位小学毕业生的去向。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毕业生去向花名册(按学籍号排序)加盖公章,由街道教育中心统一审核后报教体局,直属学校直接报教体局。
各初中学校要在9月底以前,将毕业生去向花名册(按学籍号顺序)加盖学校公章报教体局,同时将学生被各类学校录取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整理归档留存学校备查,作为学校高中段升学率统计的重要依据。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教育科负责有关招生政策的制定,统筹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完成新生学籍录入和建档工作。
各街道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全面负责本街道、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小学要切实做好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工作、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工作和小学毕业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新生的入学、建档工作。
(二)严控班额,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
各街道教育中心、各中小学应根据各自实际,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合理核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及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
(三)依法治教,严防学生流失和辍学
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和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及其监护人的法定义务,要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认真执行《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一名学生按时入学。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求
各街道教育中心、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广泛宣传,积极争取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程序公开、招生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认真做好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及时把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招生期间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以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自政策颁布之日起,各街道教育中心、各中小学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热线,及时解答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招生政策的咨询。教体局咨询热线:8899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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