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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教体局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4)

青岛奥数网整理 2012-04-10 14:23:34

  (三)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

  2012年全区初中学校计划招生2350人。

  2.入学办法

  (1)公办初中学校入学,继续实行小学毕业生按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直接升入初中的办法(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见附件1)。各公办初中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

  6月13日(周三)前,学校要指导学生填写初中入学报名信息,各街道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统一组织好初中入学报名工作。6月底以前,完成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按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直接升入初中工作。招生相关材料一定要注意及时归档留存。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初中入学办法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若小学阶段即在崂山区借读并取得学籍,同样执行按招生服务范围直接升入初中办法。

  若初中阶段到崂山区初中学校申请入学就读,除要符合"四证"要求外还应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及相关素质发展成果资料。

  符合上述要求者,可以在6月底或开学前一周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符合入学条件者填写《崂山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2012年青岛市崂山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可下载))。

  初三第二学期不接受就读申请。

  (3)在其他区市或外地小学就读的崂山区户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在现就读小学参加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完成毕业,可以根据现就读学校所在区域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实施办法继续升入初中。如确需回崂山区就读初中,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毕业学校及所在县(区、市)教体局盖章,持户籍证明、居住证明以及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和相关素质发展成果资料,于6月底以前或开学前一周到所在学区范围内初中学校申请入学。

  (4)在崂山区小学就读的区外户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如需回原籍就读初中,家长要及时向现就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出具学籍证明盖章后到教体局盖章。被区外初中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后,家长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原小学毕业学校盖章,其中一份复印件留原毕业学校备案。

  (5)2012年大麦岛小学毕业生继续由市南区教育局安排初中入学。大麦岛小学要及时完成小学升初中数据信息填报(电子文档、文本文档各一,文本文档需学校、街道教育中心盖章),经街道教育中心初审、教体局审核后,及时联系市南区教育局完成报名。

  (6)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和青岛65中面向崂山区埠东区片(范围为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区域),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具体方法见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青岛65中埠东区片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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