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教体局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近日,青岛市崂山区教育体育局发布了2012年崂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为具体通知内容:
各街道教育中心,各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现将2012年崂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依法招生,促进优质均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 "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以区为主,实行分级管理。教体局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各街道教育中心、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分级负责。
3.服务社会,实施阳光招生。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与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二、实施意见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2012年全区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610人。
2.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3.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办法(学区划分见青岛市崂山区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划分)。
(1)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报名入学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