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详细介绍(3)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充分考虑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需要从项目涉及的科学知识、科学探究、科学态度和科学技术对社会的作用四个方面进行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的科学探究方法和技能,从科学探究的五个要素进行评审:提出和聚焦问题;设计研究方案;收集和获取证据;整理信息、分析数据、得出结论;表达与交流。
2.初评:于每年的3-4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在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审阅的基础上,选拔一定比例的项目入围参加终评决赛。
3.终评:除审阅材料外,评委要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确定项目所获奖项。
七、参加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素质测评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终评决赛的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参赛学生负责所需参赛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有义务参加大赛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义务为参观公众对本人项目进行讲解。
4.每个参赛项目应制作项目展板一块。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宽各不得超过1.5米,高不得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项目展示必须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禁止整版喷绘或将已经提前做好的直接带进会场展示,对不符合规定的将影响参赛成绩或取消参赛资格。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媒体报道、申请或已获专利、专家评价、以往获奖及其他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能参加终评。
5.终评决赛时,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并在项目问辩时向评委介绍。
八、表彰和奖励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按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研究领域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
九、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获奖学生姓名、学校、辅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秘书处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四章 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青少年创新大赛的主体内容,其主要形式有:发明、创新技术、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论文等。竞赛项目分类:
按学历段分为初中项目、高中项目;
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
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 学科分类及学科认定
(一)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