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详细介绍
下面是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规则
第一章 概述
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相衔接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省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一、宗旨
举办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体育局、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联、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举办市科学技术协会及其它相关机构。
组织委员会及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组成,创新大赛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完成,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由各主办单位推荐产生。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4月。
创新大赛的举办地点由各市申请,经主办单位考察后确定。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论文征集。
五、参赛程序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市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市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省级创新大赛。
第二章 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市级竞赛
市级竞赛是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负责向全省竞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市级竞赛可以参照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市级竞赛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省比赛。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全省比赛的要求。市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市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市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全省比赛按各市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
市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市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名额分配
1.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办法》每年随通知公布各市参加全省比赛的名额分配,各市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2.为扩大创新大赛的参与程度及普及面,同一学校申报的参赛项目中,个人项目不超过3个,集体项目不超过1个。
三、申报
每年1-2月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http://shandong.xiaoxiaotong.org)上发布下年度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供市级比赛下载使用。
组委会办公室于每年的3月接受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同时包括邮寄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邮寄材料申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申报者须凭下发的授权号登陆"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纸质信息与网上申报的信息必须保证完全一致,一旦申报,便以此为准,不得再修改。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包括城市(区、县)、学校全称。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不按规则要求上报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不予评审。
四、市级组织单位的评估与奖惩
每年将对市级组织单位进行评估。依据申报工作的合格率、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酌情增减其下一届全省大赛的申报名额。
五、公示与投诉
省级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市级竞赛结果须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各主办单位。
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备案。各市级组织单位接到山东省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求核实的实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