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杭州学生必看,最新中考政策解读(3)
五、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如何招生?
名额分配招生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原则上分配到农村初中学校的名额要确保足额落实。
六、招生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一,将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跨区统筹招生。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第二,严禁擅自提前招生。
从2017级学生开始,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特长招生的专门测试、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院校考核评价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进行。
第三,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落实“减项、降分”要求。
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第四,加强对省外中职招生管理,未经各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省外中职学校不得在我省举办分校和教学点。中职学校跨省、跨市县区招生应告知生源地教育局,招生应纳入同一招生平台并实现有序招生。
七、关于中职招生
把各类中职学校统一纳入市县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严把生源关,“3+2”、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学生,加快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院校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招生机制。
继续积极稳步推进中职跨区域招生改革,设区市统筹安排中职学校跨县域招生计划。各类中职学校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积极面向初中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来浙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招生,尽力满足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愿望。